欧洲RoHS附录IV新增豁免条款

欧洲RoHS附录IV新增豁免条款

欧盟委员会20211115官方网站公报多项RoHS指令2011/65/EU的修订,在附录IV新增三项豁免条款454647条款

指令条款

条款内容

有效期

45

用于分析人体体液和/或透析液的离子选择性电极中的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2028721

46

磁共振成像(MRI)检测线圈的塑料组件中的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202411

47

从医疗设备(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及其配件)中回收的和供其维修或翻新所使用的零部件中的邻苯4P DEHPBBPDBPDIBP,前提是再使用的过程是在可审计的B2B闭环系统中进行,且再使用的部件需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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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豁免条款已于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次更新,首次在RoHS指令附录IV中新增适用于医疗设备的邻苯二甲酸酯豁免条款,为相关医疗设备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及寻找合适的替代材料提供了较长的缓冲期。

欧盟RoHS两项豁免评估

新项目启动

20211110日,欧盟RoHS检测机构宣布启动两项豁免条款的新咨询项目(Pack 25)。该咨询项目涉及在RoHS指令(2011/65/EU)附录IV中关于新增压力传感器中的汞和聚氯乙烯基材料中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豁免请求,RoHS指令附录IV中列出的豁免条款适用于医疗和监控设备。

同时,关于两项豁免条款的公众咨询已于20211130日开启,相关方可在202228日前提交咨询意见。RoHS指令中的豁免条款会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及材料的更新迭代,存在现有条款撤销或修订延期和新增豁免条款的情况,相关方需密切关注豁免最新动态,规避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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